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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一個人,就該無條件地信任他嗎?
愛與信任,是困擾所有情侶的課題。
明知愛一個人就應該完全信任他,但自己卻辦不到,究竟該怎麼辦?
有人說,信任本來就包含著被背叛、被傷害的風險,沒有不具風險的信任,信任一個人,代表自己就算不幸被背叛,卻還是願意交出信任。
的確,信任一個人,得冒著被背叛的風險。不過,那不代表自己可以此為藉口,硬選一個自己根本無法信任的人來愛。
我想,多數人恐怕搞混了愛與信任的關係。
與其愛了再來強迫自己信任,不如選擇能夠信任的人託付愛情
也就是說,與其愛上了一個人之後,才來說服自己信任對方,不如從一開始就選擇一個自己能夠信任的人來託付愛情。前者會讓自己一再沉溺於錯誤的愛情,只從自己喜歡的條件來選擇情人,明知這類型的情人自己可能無法完全信任,卻不管內心深處的焦慮,硬是要和對方在一起。
舉例來說,一個迷戀女性外貌的男生,內心深處又覺得「漂亮的女朋友難顧」,擔心漂亮的女朋友會劈腿、出軌,硬是不願意面對自己選擇情人的條件的盲點,執迷不悟地愛上那些會引起自己焦慮,無法完全信任的情人類型,等到愛上了之後再以高壓、管控的方式來降低自己的焦慮,且屢屢因為自己的無法信任而懷疑情人,甚至因此和對方不斷爭吵,最後走上分手。
因愛而信,其實是信自己
的確,一般人的戀愛模式,都是邂逅某人之後,透過相處,確認自己的心意,才和對方在一起。簡單來說,就是先愛了之後,再來思考相處之類的問題。因為愛上對方,所以認為自己應該信任對方,對方值得自己信任。卻沒有想過,自己很可能根本愛上不值得付出信任的「爛情人」而不自知。
「喜歡的不一定適合」,如果一個人無法了解自己,很難找到真正適合自己的最佳情人,往往只會沉溺於自己主觀的好惡,而這好惡很可能是社會主流價值灌輸給你的衡量標準,根本不適合自己。
愛是主觀偏好,信任是客觀評價
光憑主觀喜歡,不看客觀的契合度來選擇情人,極有可能犯了「選了情人之後再來說服自己信任對方(但卻完全辦不到)」的壞毛病。
相信自己愛的人,說穿了,其實是認為自己的判斷不會犯錯,其實是一種自我中心,拿自己的標準審度世界,卻未必是世界真實的樣貌。
其實,選擇一個值得信任的對象來愛,也能邂逅自己真正喜歡的人。只不過,抱持這樣的態度,能讓自己客觀地評估一個人是否適合和自己在一起,不會因為激情的誘惑或某些條件的吸引而盲目的戀愛,迷失了自己,還強迫說服自己接受註定失敗的錯誤感情。
選對象,與其先問自己喜不喜歡,之後再為能否信任對方而苦,不如先問自己能否信任對方,選擇能信任的人進一步交往,確認自己是否喜歡對方,戀情成功的機率,不用為信任問題所苦的機率,應該要來得高很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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